1939-1950

日期: 02, Jan, 2013   
  • 1950
    馬廣聯會通過在吉隆坡建立會所,並推舉本會為籌建主任。 政府根據1949年社團註冊法令,批准本會免註冊,并發回證書(No51雪蘭莪)。
  • 1949
    董事會接納雪華總商會建議組織馬來亞華人公會,并通知董事加入該會為會員,及負責為該會征求會員。捐助馬華公會雪分會5百元,為僻壤村民遷移費。
  • 1948
    馬廣聯會在隆舉辦第二次會員常年大會。
  • 1947
    全馬各地廣東會館代表假座雪蘭莪中華大會堂開會,議決組織馬來西亞廣東會館聯合會,并通過章程,推舉本會第一屆常務主任,並建議在隆建立總會。
  • 1946
    聯合各團體歡宴聯邦總督。
  • 1945
    聯合各團體茶會歡迎會長李孝式上校及抗日軍復員。
  • 1944
    本會產業受託人兼副財政陳占梅及副總務周善初,先後仙逝。先後共收到同鄉免息借款七千六百元存入銀行,預備為繳納雪華協會繼續加收團體產捐,以補足奉納金之數額。
  • 1943
    雪華協會征收銀行存款捐7巴仙,估計本會存款須繳3百32元4角,因是年八月銀行准許提支存款20巴仙,故該款由銀行撥支。
  • 1942
    本會向政府厚生局重新註冊,(職員由是年起及後四年,均照舊,未有開大會選舉職員)。
  • 1941
    第二次世界大戰,波及遠東,馬來西亞被日本占領,是年為日本昭和16年,銀行存款凍結,而李會長因戰事離開馬來西亞,會長一席,由副會長張崑靈暑署。
  • 1940
    雪蘭莪參政司批准本會註冊。第一屆職員就職,即席認捐紀念捐款,(即建築特別捐),計共1萬7千元,並首次進行征求會員。向樹膠公會儲蓄部購置現有之會址吉地11段,價銀2萬元,當時得李孝式,陳占梅,朱植生,巫柏觀,各捐出5千元,及丘滿捐出1千元,支還地價及辦理購買之律師等費。
  • 1939
    雪蘭莪粵僑救鄉委會假座雪蘭莪中華大會堂召開粵僑大會,議決結束,即席通過成立雪蘭莪廣東會館籌備,并選出籌備委員。籌委會通過會館章程向政府註冊局申請註冊。

RSSComments (0)

Trackback URL

Comments are closed.